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改委近日印發《自治區支持氫能產業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》(以下簡稱“氫十條”),支持新疆氫能產業示范區建設,促進新疆氫能產業集聚發展。“氫十條”包括支持氫能產業示范區發展、支持企業培育壯大、支持優先配置風光資源、強化金融政策支持、鼓勵氫能人才引進培養等10個方面的內容。新疆將從這10個方面給予自治區氫能產業示范區專項支持,加強氫能基礎設施建設,拓展多元化應用,鼓勵創新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,培育區域經濟新動能、新亮點。在支持優先配置風光資源方面,提出對納入示范區的風光氫制用一體化項目,結合實際配置上網風光資源。支持氫儲能參與調峰。風電、光伏發電配置制氫、儲氫項目原則上等同于配置儲能。此外,提出鼓勵物流、自卸、牽引、環衛、旅游、通勤等領域車輛新增或更換為氫燃料電池汽車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通城市氫燃料電池客車班線、物流走廊等示范線。鼓勵企業配置重卡等氫燃料電池汽車。在支持能源領域推廣應用方面,提出支持在符合條件的廠區、數據中心、機關、學校、醫院及居民小區等場景安裝使用氫燃料電池熱電聯供設施。推動氫能在儲能發電、石油化工和鑄造加工等領域的應用示范。
為集聚優勢資源,建立氫能行業協同創新機制,聯合攻克關鍵共性技術難題,統籌推進氫能在新疆能源行業各領域的應用;另外,新疆擬成立氫能產業發展聯盟,目前,正邀請氫能產業相關企業、高校和科研機構積極加入聯盟。